关于对《南京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实施办法》征求意见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4-01-04浏览次数:54

各院(部)、部门:

为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,全面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6号)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166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918号)等文件精神,将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行动方案》(森警院〔2019118号)落到实处,构建学院以自我评价为基础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估制度,在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》(森警院〔20162号)基础上,修订形成《南京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1),现向全院公开征求意见。

请各院(部)、部门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,填写《意见征询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也可直接提交文件修改意见花脸稿,并于202415日(周五)17:00前将《意见征询汇总表》或花脸稿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教学评估中心。邮件主题:院(部)、部门名称+意见征询汇总表。

联系人:周昊、邓正伟,联系电话:8733、8750,邮箱:jxpgzx@nfpc.edu.cn

 

附件1南京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

附件2意见征询汇总表.docx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评估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1228